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
壹、本要點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原住民族傳統歲時祭儀及文化活動。 (如附件一)
(二)原住民族教育、神話傳說、文史(學)、歲時祭儀、樂舞、歌 謠調查、研究與出版及學術活動。
(三)原住民參與下列國際及大陸地區活動:
(四)原住民族家庭教育、親職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公民法治教育、藝
術美學教育、終身教育、衛生教育及健康體能促進活動或研習。
(五)其他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語言推廣活動。
貳、本要點之補助對象如下
(一)個人。
(二)原住民團體: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規登記立案之非營利原住民族團體。
(三)各級公、私立學校、幼兒園。
(四)地方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
所。
叁、相關申請附表請至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155DB1CE61FD4542/2D9680BFECBE80B685287D45D69012F9-info.html 自行下載。
補助要點
附件一(傳統歲時祭文化及節慶活動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