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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語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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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族語保母計畫
發布日期: 
111-12-26
類  別: 
族語振興
詳細內容: 
新竹市政府111年度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族語保母報名簡章

一、報名資格:
(一)親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家中有三親等內之 1 足歲以上至 5歲未就學之原住民籍幼兒。
(二)一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並具一般保母資格者(如報名表/一般保母申請所列條件之一)。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測驗日期:另行通知。
四、測驗地點:本府民政處會議室(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五、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附件 1、2)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或親至本府民政處原民科報名。
六、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一)親屬保母:可證明與收托幼兒具 3 親等內關係之戶籍謄本。
(二)一般保母:
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影本。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影本。
七、測驗題型:共計8分鐘
(一)自我介紹(2分鐘)
(二)委員提問(6分鐘)
八、簡章索取:逕向本府民政處原民科網站下載或親至本處紙本索取。
九、獎助基準:
(一)族語保母獎助金:
111年度起族語保母推動族語托育分為五個階段,每個階段執行期間為一年,執行期間屆滿,原則進入下一階段。每一階段若累計 4 次未達標,族語保母需參與輔導,若經兩階段輔導(訪視輔導、保母培力課程),仍未達標或族語保母未配合輔導之情事,則註銷族語保母資格。
有關 本計畫族語幼兒等級畫分說明如下:
第一等級:幼兒出生後至1 歲。
第二等級:1 歲至 2 歲。
第三等級:2歲至3歲。
第四等級:3歲以上。
第五等級:採自行申請或地方政府推薦申請。
各等級標準如下:
第一等級: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且幼兒於清醒狀態經由目光與族語保母對視互動,每月核發獎助金1,500元。
第二等級: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且幼兒經由聽力理解,透過手勢指示正確的物品或方位(聽懂簡易指令),每月核發獎助金3,000元。
第三等級: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且幼兒已會仿說5個詞彙及2個句子(2個詞彙以上組成的句子)以上,每月詞彙及句子不得重複,每月核發獎助金3,000元。
第四等級: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且幼兒已會自行說出5個詞彙及2個句子(2個詞彙以上組成的句子)以上,每月詞彙及句子不得重複,每月核發獎助金3,000元。
第五等級: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且幼兒已會自行說出20個詞彙及10個句子以上,每月核發獎助金4,000元,每月詞彙及句子不得重複。
(二)送托家庭獎助金:將0歲以上至5歲未就學之原住民幼兒送托予「一般保母」實施族語托育之家庭,每送托1名幼兒,每月核發送托家庭2,000元獎助金。
十、注意事項:族語保母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府將逕自註銷或終止托育獎助資格:
(一)未符計畫規定或不適格者:
一個月內訪視3次,均未遇者:家訪員訪視族語保母未遇2次,且族語保母未依「空訪聯絡單」回報並說明原因,並續經家訪員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員或承辦人共同進行第3次訪視仍未遇者。
收托幼兒不符計畫規定者:
(1)領有語言障礙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2)收托幼兒瑜幼兒園就讀。
(3)收托幼兒已滿五足歲。
實施托育時間不符計畫規定者:按原民會104年6月3日原民教字第1040031442號函規定,族語托育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期間,每週至少5日,每日至少4小時。經查未於前開時間內實施族語托育,或每週及每日時數未達標準者,均屬托育時間不符計畫規定者。
族語保母有不良嗜好(如酗酒、賭博等),足以嚴重影響小孩正常習慣發展者。
一般保母經輔導後,拒絕依家訪員協助完成於社區保母系統登錄者。
未參加族語保母職能強化訓練(不含依規定請假)。
未落實推動族語傳承,屬不適任者,或經兩階段輔導並審核後仍未達標或族語保母未配合輔導之情事,則註銷獎助。
十一、如有問題,請洽詢本府民政處 03-5216121#231劉先生。
相關附件:
 族語保母遴選報名表
瀏覽人次:289 人    更新日期:11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