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
- 申請時間:114.1.1~12.31
- 申請地點直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申請電話412-8518(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
- 申請對象:以申請時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 申請文件:
- 申請書。
- 身分證明或代理人證明文件。
- 戶口名簿。
- 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其他資力證明文件。
- 相關訴訟案件資料。
- 未獲其他政府機關扶助之切結書。
- 如有前點之情形者,應檢附具全體申請人同意選任特定人進行申請之書面資料。
法律諮詢
- 申請時間:114.1.1~12.31
- 服務時間:每週一下午2:00-4:00
- 服務地點:東大路四段142號
*本項業務由「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
瀏覽人數:41236人 更新日期:1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