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宣導重點事項

免附地籍謄本
發布日期: 
105-05-13
類  別: 
戶政宣導重點事項
詳細內容: 
「具土地共有關係者申請他共有人戶籍謄本」及「增編及合併門牌編釘(含違章房屋)」,得以「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驗畢退還或影存)」取代檢附地籍謄本。
瀏覽人次:2065 人    更新日期:10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