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召集

更新日期:
108-06-13
發布單位:
兵役科
類  別:
後備召集
問題 
後備軍人如應患嚴重痼疾、傷害或其他原因,致身體一部分成殘不堪服役者,如何申請?
解答 
後備軍人應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攜帶公私立醫療機構最近3個月兵役用診斷證明書、殘障手冊乙份、國民身分證影印本、退伍證件影本、本人私章,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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