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役男申請改判體位區分為公費及自費方式兩種:
(一)公費:申請公費複檢之役男須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區公所再將役男申請資料轉送本府,本府於收到案件加以審核後,如符合複檢者即排定日期前往指定之醫院(目前有台大醫院、台北三軍總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台南成大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及花蓮慈濟醫院等7家)複檢,待複檢結果送達本府,由本市體位判定小組判定體位後,免役者再送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並確認體位。
(二)自費:申請自費複檢之役男須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索取同意書,並至上述醫院複檢,再將複檢結果之診斷書送至區公所轉本府由本市體位判定小組判定體位後,免役者送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並確認體位。
(三)若改判定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體位未定者皆將資料函送區公所登入並通知役男。
二、役男不論以公費或自費方式申請改判體位,皆會嚴密控管作業進度,以維護役男權益,作業時間需2至3個月方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