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計畫目的:
(一) 建構平埔族群文化之復振、傳承及推廣之環境。
(二) 培力平埔族群文史與聚落營造人才,推動聚落營造工作。
二、實施期程:114年1月至12月。
三、申請資格及原則:必須為立案之民間團體,每一單位限申請1聚落為本計畫執行地點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止,依規定格式報送計畫書共1式10份(含電子檔)至新竹市政府民政處原住民事務科審查。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絡原民會委託之聚落營造中心,聯絡方式如下:臺南市西拉雅部落發展促進會/陳怡
君小姐,電話:(06)6233190、0978-612950;e-mail:guang610802@gmail.com。
一、計畫目的:
(一) 建構平埔族群文化之復振、傳承及推廣之環境。
(二) 培力平埔族群文史與聚落營造人才,推動聚落營造工作。
二、實施期程:114年1月至12月。
三、申請資格及原則:必須為立案之民間團體,每一單位限申請1聚落為本計畫執行地點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止,依規定格式報送計畫書共1式10份(含電子檔)至新竹市政府民政處原住民事務科審查。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絡原民會委託之聚落營造中心,聯絡方式如下:臺南市西拉雅部落發展促進會/陳怡
君小姐,電話:(06)6233190、0978-612950;e-mail:guang610802@gmail.com。


原住民族委員會來函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