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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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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9月9日起開放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申請改名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發布日期: 
113-09-09
類  別: 
公務宣導
詳細內容: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自113年9月9日起開放以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均須在國內現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網址: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83),歡迎多加利用。
相關附件:
 內政部公告
瀏覽人次:509 人    更新日期:11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