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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生母都羨慕的好感情 竹市戶所助「好爸爸」完成收養程序
108-12-04戶政

竹市一對李姓夫婦日前持法院聲請認可文件至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女兒收養登記,李先生表示,雖然與太太和前夫所生女兒沒有血緣關係,但因為「愛」讓他們成立了一個新家庭。當日,李姓夫婦在戶所人員協助下,如願以償完成女兒的收養登記,同享天倫之樂。

李太太說明,前夫因病早逝,留下她和年幼的女兒相依為命,又在因緣際會下結識了現任丈夫李先生。雖然生父在女兒心中仍佔有一席之地,但是李先生對與他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視如己出,給予孩子很大的自主性和關懷,經過長時間的相處,孩子慢慢地走出喪父之慟,沒有血緣關係已不再成為倆人之間的隔閡,讓女兒也敞開心胸以「爸爸」稱呼,「連我都很羨慕他們父女倆的好感情」。

李太太表示,為了讓孩子在生活上和法律上能獲得更多的保障,夫妻倆與女兒取得共識,決定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透過法院的認可讓繼父母和孩子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東區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據民法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

民政處表示,依據民法第1079條規定,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此外,民法第1078條規定,養子女得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姓。民政處提醒,如欲辦理收養登記,需備妥法院認可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養子女從姓約定書、收養人及被收養人身分證、戶口名簿等文件,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資料提供:民政處戶政科  
聯絡人:吳國寶 03-521612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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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377 人    更新日期:10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