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

本處組織分四個層級,描述如下,

第一層級 : 處長

第二層級 : 副處長

第三層級 : 專員

第四層級 : 自治行政科、戶政科、兵役科、宗教禮儀科、國際與大陸事務科、原住民事務科


瀏覽人數:21034人 更新日期:10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