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竹市政府民政處

::: 回首頁 網站導覽ENGLISH 新竹市政府
   

替代役及備役替代役





預留區域


更新日期:
108-06-14
發布單位:
兵役科
類  別:
替代役
問題 
役男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條件為何?
解答 
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指役男之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
二、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

三、役男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四、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身心障礙,有撫卹

事實。

五、符合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所定之生活扶助等級。



 

瀏覽人次:3949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