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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扶助





預留區域


更新日期:
106-04-11
發布單位:
兵役科
類  別:
生活扶助
問題 
服兵役役男家屬不能維持生活(列級者)之各項扶助金發放基準為何?
解答 
  • 一次安家費及三節扶助金:


1、役男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依核列等級,按其役期長短發給一次安家費及春節、端午、中秋等三節生活扶助金。

甲級1口:15,400元。

乙級1口:9,300元。

丙級1口:4,650元。

2、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徵集入營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替代役或替代役體位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於服役達2個月以上者,依核列等級,發給一次安家費。

(1)役期4個月者:

甲級1口:20,520元。

乙級1口:12,320元。

丙級1口:6,160元。

(2) 役期6個月者:

甲級1口:30,780元。

乙級1口:18,470元。

丙級1口:9,240元。

(3) 役期10個月者:

甲級1口:51,300元。

乙級1口:30,780元。

丙級1口:15,400。

 



  • 生育補助金:1萬元。喪葬補助金2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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